针对于大堂空间,酒店灯饰该如何布置?
酒店灯饰
(1)客人休息区。照度要求:一般取300-500Lux。照度太高,人的行为将不安稳,照度太低, 人的行为又过于懒散。色温要求:3000K左右。显色要求:Ra>85。
(1) 进门和前厅。照度要求:在离地面1m的水平面上,设计照度要达到500Lux。色温要求:3000K左右。色温太低,空间感显得狭小,色温太高,空间缺乏亲切感,并且喧闹,直接降低客人的安逸感觉。显色性要求:Ra>85。较高的显色性,能清晰地显现接待员与宾客的肤色和各种表情,给宾客留下深刻满意的印象。
(2)服务总台。 照度要求:一般取750-1000Lux。较高的亮度,突显总服务台的重要性, 把客人的视线很快引向此处,另外,它还便于接待员登记和结算工作的快速处理。色温要求:3000K左右,与进门前厅保持一致,进一步强化亲切气氛。显色性要求:Ra>85。一方面是因为客人和接待员在服务台发生近距离的接触,需要健康的肤色;另一方面,需要清楚地辨认所需的各种证件。
(3)关于配光:挑高若超过6m,在顶棚采用点式光源配合窄光束的照明器,提供连续的、均匀的亮度。由于发光点不在人的视野范围内,所以灯具可以是敞开式的。假设顶棚到地面的距离是6m,那么它配光曲线的中心光强,在离地面1m处应该不小于500cd;若跳高不超过6m,可以考虑采用带状或面状的发光顶棚来处理。用光影对比塑型:借鉴欧美酒店照明设计的经验,以后可以考虑,在进门和前厅区域设计不同角度的投光灯,若以客人进来酒店大门的方向为纵轴,那么就可以在横轴的两端设计侧面光,在顶棚成角度的投向进门区域,这有助于酒店接待员、行李员以及客人的形体表达,形成立体感。这样的酒店照明应该是很高级的。
大堂空间主要有三部分的照明区域,它们分别是进门和前厅区域的照明,服务总台的照明以及客人休息区的照明。从大堂作为空间连续的整体,并从照明方式的角度分析,实际上进门和前厅部分应该是大堂的一般照明或全局照明,服务总台照明和客人休息区照明是局部照明。这些照明应该保持色温的一致性,三个区域的照明通过亮度对比,酒店灯饰使酒店大堂这种非亲切尺度的空间,形成富有情趣的、连续且有起伏的明暗过度,从整体上营造亲切的气氛。